食品召回通知(公告)

食品召回通知(公告)

广大经销商、消费者:

       我单位生产人参酒的标签未标明人参食用量以及产品酒标签不符合字体大小,因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法》。现全部召回。

       凡购买以上酒的消费者,请停止食用,并携带产品到居住地就近的售点进行退货或换货。

       请经销商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并封存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此召回公告,配合我单位开展召回工作

我单位的联系信息为:

公司名称

沈阳市润香坊酒厂

法定代表人

李贵佳

公司地址

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街道办事处渔樵村

召回具体负责人

李贵佳

联系办公电话

18602444448

电子邮箱

1919194519@qq.com

由此为广大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沈阳市润香坊酒厂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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