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通知(公告)

广大经销商、消费者:

我单位于2022年6月后生产的酒未按新的执行标准GB/T10781.1-2021 、GB/T 10781.2-2022 、GB/T 27588-2011标明的,因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法》。现全部召回。

凡购买以上酒的消费者,请停止食用,并携带产品到居住地就近的售点进行退货或换货。

请经销商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并封存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此召回公告,配合我单位开展召回工作

我单位的联系信息为:

公司名称 沈阳市润香坊酒厂

法定代表人 李贵佳

公司地址 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街道办事处渔樵村

召回具体负责人 李贵佳

联系办公电话 18602444448

电子邮箱 1919194519@qq.com

由此为广大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沈阳市润香坊酒厂         

2023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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